重复接地、防雷接地为什么不允许用螺纹钢代替圆钢做搭接焊?

一、材料属性
因两者钢种不同(化学成份不同)。圆钢(HPB235)属碳素钢,钢种是Q235。圆钢含碳量小于1.35%,除铁、碳和限量以内的硅、锰、磷、硫等杂质外,不含其他合金元素的钢;螺纹钢属低合金钢,螺纹钢的原料钢坯为经镇静熔炼处理的低合金结构钢。一般情况下螺防纹钢比圆钢的含碳量高,而含碳量增加,钢的强度、硬度升高,塑性、韧性、可焊性和导电性降低。而电气专业的防雷接地的目的是有利于雷电流入侵时将巨大的雷电流引入地下。也就是说圆钢比螺纹钢导电性能好,有利于将电流引入大地。

 
 
螺纹的棱会出现尖端电荷积聚放电,对接地电流的均匀散布不利.
螺纹钢做接地时和土壤接触不密实,增加接地电阻值.
再个,电流的集肤效应,螺纹钢表面的螺纹相当于增加了一个电感,对高频雷电电流的快速
卸放不利。

二、美观性

防雷接地在电气专业领域一般都使用圆钢,表面光滑,银白色的镀锌层显得漂亮而又实
用。这一点螺纹钢是不可及的。

附:相关规范要求防雷接地的搭接材料不可以用螺纹钢代替圆钢:《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2.5条“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3.2.6条“接地装置的人工接地体,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均压和机械强度的要求,还应考虑腐蚀的影响。《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5.3.1条“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最小界面应按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取值”5.4.1条“接地体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符合表 5.4.1的规定。

以上规范中均未提及到采用螺纹钢材料,且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3.4条明文规定接地材料不得采用螺纹钢。因此除完全埋在混凝土 中的自然接地体外,螺纹钢不能代替圆钢用在防雷接地系统中。


防雷接地的扁钢有明确规定是镀锌,搭接圆钢也需要镀锌,相关规范依据如下:
①《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1.7.3条“除利用混凝土中钢筋作引下线外,引下线应热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11.8.3条“接地极及其连接导体应热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

②《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5.3.3条“引下线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

③《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2.5条“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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