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VHF协议避让的这些“坑” 你跳过吗?
自从VHF技术运用于航海以来,使用VHF协议避让已经成为了船员兄弟们的一种习惯。但正如“硬 币总有两面”,通过对船舶碰撞事故的大量分析不难发现,VHF协议避让在给海上航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蕴含着巨大风险。下面我们将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与大家一起来认识下这些“坑”,并从中找到避坑的对策措施。
一号坑
搞错对象
1995年3月22日,“B”轮与“T”轮在雾航情况下于广东沿海发生碰撞,导致“B”轮沉没。我们来看看两船碰撞前的VHF通话情况:
事后调查得知,“B”轮使用VHF企图协调“T”轮与自己左对左通过,虽然“B”轮在VHF里听到“同意向右转向”的回答,但这却是另一船的回答,“B”轮船长误以为“T”轮同意向右转向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避坑策略
VHF16频道是船舶的公共频道,嘈杂的环境既会导致信息的失真,也会引发船舶间的误解。船舶在使用VHF协议避让时,应在公共频道建立联系基础后,相约切换至其他频道沟通,确保信息传输的质量和安全。同时,VHF只是协助避让的工具,船舶间的避让方式应始终遵循避碰规则和地方规定,不能因为有了VHF而打破原应坚持的避让方式。
二号坑
鸡同鸭讲
2011年6月21日,“P”轮与“R”轮在洋山港主航道Y0灯浮西南侧航道边界线附近发生碰撞事故。下面是两船碰撞前三分钟的VHF通话:
一个说向左,一个说向右,完全是鸡同鸭讲,最后双方竟然达成了一致,其中“P”轮还向“R”轮表示了感谢,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
避坑策略
英语是航海界的通用语言,但由于绝大多数船员的母语并不是英语,加上各国船员口音各异,对各自真实意图的误解就成了航海的重大安全隐患。因此,避碰行动中,船员既要依照避碰规则和地方规定采取相应行动,更要对它船的关键意图反复确认,从而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日常管理中,船公司也要加强船员英语能力的把关和培训,不断提升船员英语水平。
三号坑
吵架避让
2010年5月9日约2027时,“M”轮在东山岛东南海域与“J”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船舶严重受损。以下是两船碰撞前VHF大致通话情况:
从建立联系到发生碰撞的11分钟里,两船关于是“左对左”过还是“右对右”过进行了多达8个来回的交锋,期间甚至有长达2分钟的各不相让。在难得达成一致后约4分钟,“M”轮又再次提出更改避让方式,遭到了“J”轮的反对。直到碰撞即将发生,两船仍在通过VHF确认如何过,但为时已晚。
避坑策略
忽左忽右的反复变化是避碰的大忌。有了VHF,虽然沟通更为便利了,但在避碰行动中,避碰规则和地方规定是船舶避碰的基础,不可完全抛开法律法规想怎么让就怎么让。同时,大量的事故研究表明,避碰行动中船员“等别人行动”“要别人让路”的情况不在少数,许多海上事故往往就是在等待、争论中错失了避碰的最佳时机,因此,“行胜于言”的老话在海上也很管用。
四 号坑
协议无效
2009年12月3日,“H”轮与“D”轮在上海黄浦江鳗鲤嘴弯头水域发生碰撞;事故中,上述两船又碰撞停靠在下游码头的“W0692”轮,造成“W0692”轮沉没。避碰过程中,“H”轮与“D”轮VHF联系情况大致如下:
碰撞发生前,出口船“H”轮和进口船“D”轮通过VHF达成了“D”轮停车等“H”轮先过鳗鲤嘴弯头的协议,但是实际操纵中,“D”轮未执行该协议,驶入了弯头。而“H”轮在过弯头水域时,未控制好船速、船位,致使本船在转向时占据进口航道而引发事故。
避坑策略
尽管“H”轮与“D”轮达成了“D”轮等待“H”轮先过鳗鲤嘴弯头的行动方案,但也不能成为“H”轮不遵守航道规则,侵占进口航道的理由。也正是“H”轮违反航行规定,直接导致了紧迫局面的发生。该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不论通过VHF达成了何种“协议”或者行动方案,遵守避碰规则和地方规定仍是船舶应尽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