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人体反应的交通环境振动控制标准(3)德国标准
标准来源:德国标准DIN 4150-2:1999
适用范围:建筑物内振动对人体影响
频率范围:1-80Hz
频率计权:DIN45669-1计权规定(与Wm近似)
时间常数:0.125s
测量量 :速度
评价指标:最大计权振动强度KBFmax,平均振动强度KBFTr
测试要求:三个方向,楼板最大振动位置处
德国标准DIN4150-2-1975主要是采用感知度KB来表示振动的严重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表1所示为不同KB值对应的人体的感受。如果参考速度取得不同,等感级也不同。通常ISO标准选取v0=10-9 m/s,德国文献常选取v0=5*10-8 m/s。表2列出了该规范规定的人在住宅区和其他区域建筑物内受振动影响时感知度KB的容许值。
表1 等感值分级表
表2 DIN4150-2规定的人在建筑物内感受振动时的KB容许值
*有水平振动并且振动频率小于5Hz的建筑区应遵守括弧内的值。
将测量到的振动速度代入上式,则可求得KB值。如测试的是位移和加速度可利用加速度、位移与速度关系式进行转化。将整个测试阶段内由振动试验得来的KB的最大绝对值定义为KBFmax,然后分别按照建筑物的用途、振动发生的频繁程度、振动影响的持续时间以及振动发生的时间,与规范中的参考值KB作比较。如果KBFmax<Au说明没有振动问题;如果KBFmax>A0,说明振动水平不可接受;如果在两者之间,需要对振动测量进行详细的分析,并考虑振动的振幅、持续时间和发生时间的影响计算出其均值KBFTr
式中,KBFTi为N个30s连续时间段内的KB最大值;KBFTr为整个测试段内的均值。将计算得到的KBFTr值与表中的第三个限值Ar进行比较,若KBFTr<Ar值,则认为该振动可接受。